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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制度
来源:区市政园林中心网站 日期:2017-08-23
北京市大兴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机关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的意见,结合市政园林服务系统工作的实际,制定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措施落在实处,坚持加快转变市政园林管理即是服务的思想观念,坚持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建立有序、顺畅、高效的市政园林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科学合理的为民办事制度,为大兴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
  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区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在完善提高“代办制”、“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对外服务”、首问负责制、群众需求工作室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全程办事代理制。实施全程办事代理制要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基本原则。便民原则:机关工作人员为群众、企业办事代理人,由机关内部运作代替服务对象直接办理,使服务对象办事只进一个窗口就能把事办成,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不方便、办事难问题。公开原则,即: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办事手续、办事程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全程代理人等全面公开,做到事项能否办、谁代理办、什么时间办结让企业、群众清楚明白。便于监督原则,即:坚持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既合法合规又让企业和群众满意。高效原则,即:对企业、群众申请办理的每一件事项,随时受理,快速承办,限时办结。
  三、实施全程办事代理制的方法步骤
  全程代理办事的程序由受理、承办和回复三个环节组成。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日即能办理的事项,即收即办;当日不能办理的,先进行登记,然后填写《全程办事承办单》。受理室工作人员,即代理人接到有关材料后,转交具体办事人立即办理,受理室工作人员负责全过程的催办,不能办理的,具体办事人要在承办单上写明原因并签名。申请事项办理完毕,经本科室领导审核同意,交回受理室,再由受理室工作人员将办事情况反馈给群众。
  ⑴即办类: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由窗口受理人当场或转交全程代理人当天办结,并填写《全程办事代理受理事项登记簿》。申办申报材料不齐全,窗口受理人必须填写《全程办事代理受理反馈单》,一次性告之申办人需补办事项。
  ⑵承诺类、联办类、上报类:申办人申报材料齐全,窗口接受后,窗口受理人填写《全程办事代理承办单》,确定全程办理人,向申办人告知全程代理人和承诺时限,并即时转交全程代理人。由全程代理人将受理事项分解到具体办理人,具体办理人按时限办结受理事项后转交全程代理人,全程代理人对办结事项进行审核无误后,交回窗口。
  ⑶退回类:由窗口受理人局面答复申办人,写明具体原因。
  四、实施全程办事代理制组织机构设置
  ⑴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优化环境建设,做好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中心成立由党委书记、主任周玉书任组长,副主任苗元明、李广全任副组长,中心综合办公室、市政养护科、园林绿化科、工程科、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办公室。具体分工是: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全程办事代理制日常工作,负责全程办事代理制的组织、总结、情况简报工作,协调、信息收集、会议安排、情况上传下达,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和工作人员的考评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实施工作。
  ⑵受理窗口
  中心全程办事代理制受理窗口设在一楼大厅西则109室。
  ⑶工作人员职责
  受理人职责:受理人即窗口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接待、咨询解释和申办事项的受理、转办、督办、答复、服务等。
  全程代理人职责:全程代理人即对办理事项进行全程代理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具体办理人员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所承办的事项、协调科室之间的办理工作,负责办理材料科室之间的移交,对办结事项复核、移交受理窗口。
  具体办理人职责:具体办理人即具体负责事项办理或承办某一办理环节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本工作环节所承办的事项,及时向全程代理人移交办理材料。
  受理人、全程代理人、具体承办人,严格落实机关工作无缺位制度,实行“AB角制”,每个职位要明确AB两个责任人,当A角因故不在位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并行使与A角同等职权的B角负责受理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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