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检查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监督检查机关科室及下属各单位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决定、命令的情况及中心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3.负责受理对所属单位干部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对所属单位干部和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4.受理中心系统不规范行政行为的检举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5. 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违反行政行为的控告、检举和调查处理。
6.负责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行业不正之风进行查处。
7.负责对所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和遵守党纪的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中心党委、纪委交办的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69242363 传真:6924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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